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面向區外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簡章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內人社辦發 〔2022〕2號),為進一步加強水利人才隊伍建設,經研究,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區外普通高校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0名,具體情況如下。
一、招聘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推進新時代人才工作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黨管人才;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四)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二、招聘計劃
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區外各有關院校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員20人,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水利事業發展中心招聘8人,內蒙古自治區水文水資源中心招聘3人,內蒙古自治區水利科學研究院招聘3人,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服務中心招聘4人,內蒙古自治區水旱災害防御技術中心招聘2人。報考時,5家單位整體招聘,按專業性質劃分崗位,聘用后根據專業按計劃數分配單位。詳見《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面向區外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本次招聘成立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面向區外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人事處,負責招聘具體事宜。
三、招聘范圍和應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
區外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含2022年應屆畢業生)。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1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1年4月11日之后出生)。
6.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應聘人員本科學歷必須是國家統招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且學歷、學位雙證齊全。
9.國外院校畢業學科專業須經單位集體研究或專家論證確定。
10.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11.2022年應屆畢業的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前。
12.除2022年應屆畢業生以外所有人員資格條件取得時間為2022年4月11日前。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粕、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生登陸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官方網站自行下載《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面向區外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面向區外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誠信承諾書》,經本人親筆簽字后,同時發送掃描件及電子版至郵箱: sltrsc2512@163.com,并電話告知已發送報名表(0471-5259439,5259607),考生需準確核對信息,確保提交報名材料真實、準確、完整。
2.報名時間:2022年4月11日9:00-4月15日17:00。
3.本次招聘的5家事業單位整體招聘,報名崗位劃分為4個,聘用后根據工作實際及專業在計劃數內分配工作單位?忌仨毷褂玫诙用裆矸葑C報名,報名與參加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像素清晰)。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從事的主要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5.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2.應聘人員成功發送報名信息后,須電話告知招聘單位,招聘單位電話通知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者發放《資格初審通過通知書》。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根據報名情況另行安排,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進入面試環節。
4.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所有崗位均采取面試的形式進行。
(一)面試
1.面試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2.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
3.應聘人員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到場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成立面試考官小組,由7名具有考官資格的人員組成,外聘考官人數不低于二分之一。面試統一實行百分制,由考官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5.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以面試公告為準。
6.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數的,本次面試設合格分數線70分,應聘人員考試成績需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7.面試前5天在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官方網站上發布面試公告。
8.面試考點設在江蘇省南京市,具體以面試公告為準。
(二)考試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2.面試結束后,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應聘人員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將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在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官方網站上發布。
同一崗位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組織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通用標準和操作手冊執行,費用自理。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名單報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疾旃ぷ魍怀稣螛藴,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疾靸热葜饕☉溉藛T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擬聘用人員在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2022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四)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 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3次,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和聘用后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四)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官方網站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五)本簡章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咨詢方式
0471-5259439,5259607
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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